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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具品質手冊

    餐桌篇 / 第二部 餐桌結構
  • 01. 實木桌面應該採用浮動結構以防止劈裂。
    02. 餐桌直徑超過40吋時,採套襯螺栓(Log Bolts)於桌腳應該有兩個螺栓。如圖下左。
    03. 腳座式餐桌(Pedestal Tables)的腳座直接與桌面連接,應該要有3/4吋厚的撐座或柱頂以11/4吋 #9非沉頭的墊片頭螺釘固定之。如圖下右。
     
    04. 所有餐桌滑軌均應適切地對齊直接且穩固結合。
    05. 餐桌滑軌應該能滑動自如,且在拉出整個長度時也沒有受阻的不良現象。
    06. 餐桌滑軌金屬材料應該不能生鏽、腐蝕及其他的表面缺點,而限制了其耐久性與實用性。
    07. 餐桌滑軌應該適切地對準直線,且至少以8支螺釘來固定。
    08. 落式活動桌面的支撐構件應該要能運作自如,沒有受阻的現象,且應該伸展而支撐活動桌面,不致有太大的下陷問題。如圖下左。
    09. 落式活動桌面若超過36吋寬時,其連接鉸鏈應該至少使用三支。如圖下右。
     
    10. 餐桌桌面與撐座接合的位置必須事先做記號或說明裝配方法。
    11. 餐桌超過40吋,應該裝配有4支釘銷,40吋以下則為至少3支釘銷來定位。
    12. 凹槽保護飾條應該固定確實,且桌面邊緣露出的部分應該修剪平齊乾淨。如圖下左。
    13. 凹槽保護飾條環繞桌面四周邊緣,應該以U形釘來連接,打入後平齊,且其打釘的位置不能超過釘中心到釘中心為4吋的距離。如圖下右。
     
    14. 桌面邊緣應該至少以四個膠合塊在其四周內側支撐加強。如圖下左。
    15. 餐桌腳座應該組立成-「剛體」,且與桌面連接在一起,不致使桌面存太大的偏動。如圖下右。
     
    16. 餐桌組立後應該具有相當的剛性而不致有太大的偏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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